调查:女性性工作者的婚姻状况

2021-12-19 20:33:02

代刷

一谈到卖淫对婚姻家庭的危害,人们想到的多是卖淫嫖娼对那些“良家妇女”们婚姻家庭的危害,很少有人去想一想,从事性工作对于性工作者本人的婚姻家庭有没有危害。

在笔者调查的的208名小姐中,有51名小姐处于正常的在婚状态。在得知妻子因卖淫被抓后,丈夫们的表现各不相同。有的丈夫给妻子送衣送饭、缠着办案警察软磨硬泡,有的四处张罗筹钱“取人”,有的则到处“活动关系”求人说情,当然也有些丈夫“按兵不动”等着办案警察“降价处理”。

在那些因卖淫而被抓获的小姐当中,她们的婚姻状况多处于一种不定状态,其中未婚未恋、未婚己恋或同居、已婚分居、离婚或丧偶诸项合计高达71.2%,这也许能够表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对妇女卖淫有很强的抑制作用。但同时我也注意到了问题的一面,即在208名被调查者中,有51名小姐处于正常的在婚状态,从她们自述的情况来看,其夫妻关系并非如人们想像的那样差。在这51名在婚者中,认为自己夫妻关系“融洽和谐”的有11人,占21.6%;认为“过得去”的有36人,占70.6%;表示“经常与丈夫吵架”或“互不理睬”只有4人,占7.8%。我无意以这51名小姐的婚姻状况代表全中国所有小姐的婚姻状况,可实事求是地讲,就我的调查来看,正常在婚小姐的夫妻关系状况并不一定比普通人群差,至少是差距不明显。

需要说明的是,在208名被调查者中,有12名己婚分居者,占总数的5.8%。这很容易让人觉得是卖淫导致了相当数量的夫妻感情不合而分居。可从这些小姐的自述来看,她们与丈夫分居大多发生在投入性产业之前,有的是因为双方格不合,有的是因为生活困难,有的是因为丈夫有了其他女人,有的是因为夫妻中有一方吸毒,等等。个别小姐的分居时间无法确定,可以确认分居发生在妻子开始卖淫之后的只有2例,1例是因为丈夫吸毒,1例是因为妻子吸毒。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与嫖客被查获后求公安机关替其在家人面前保密不同,小姐被查获后在这方面的要求并不强烈。这51名正常在婚小姐,有的主动要求公安机关通知丈夫交罚款,有的则请其他人给丈夫报信设法“营救”自己,也有丈夫自己打听到消息后主动找到公安机关来的。由此推断,相当数量的小姐丈夫对妻子“做小姐”挣钱处于一种明知、应知、放任或积极支持的心理态度一一经济因素、生活需要往往在这样的婚姻家庭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一角度分析,小姐们和丈夫只是“生活伙伴”之类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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