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族长”发起“祖先名誉”反击战,张捷该如何应对?

2021-12-30 0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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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如我先前所料,张捷教授在【育婴堂伪慈善之联想】一期视频中涉及到的柳昕“丹阳教案”一事,开始发酵,自称是柳昕后人、认证为“京城游学堂堂主”的柳哲,发文《为民喉舌任重道远——张捷先生必须公开道歉》,要求张捷就不实的言论道歉。柳哲的来头不小,文中说是“海峡两岸杂志社外联部部长、中华柳氏宗亲联谊会创会会长、中华姓氏大讲堂创办人。

在此之前,我就写了多篇文章1.《高度认可张捷对联想的评论,却反对他扯出柳传善祖父的黑历史》2.《我为什么反对张捷教授挖柳传善祖父的黑历史》3.《张捷深挖柳传善祖父的黑历史,焦点转移,恰好如了传善的意》,从历史、道义、战术等角度,对此表示反对。一些网友还认为我拿了钱,为柳传善发声呢。不是我批评,有些人真的是管中窥豹,还专门把管子遮住,什么都看不见!

实话说,张捷挖柳传善祖父的“黑历史”,道义上站不住脚,毕竟,祸不及祖先。但如果祖先自己就是为害一方的人,该当揭露,只不过,历史考证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事情,道听途说或只言片语,都是不准确的。

但看这名自称是柳昕后人、有若干唬人头衔、要求张捷道歉的人的文章,我也不禁哑然:

1.家谱能作为证据吗?

可能这个“柳氏宗亲联谊会创会会长”并没有搞清楚“家谱”的含义。家谱都是后人编撰的,后人肯定要本着“隐祖先恶、扬祖先善”的意图来编撰,即便祖先十恶不赦,也会在家谱中隐去,只不过或多或少而已。即便家谱是别人编撰的,如果不是历史名人,也都会有后代出资——试问,拿人钱财,哪个编撰者会不顾东家的感受,自作主张,像“最牛史官”张霭一样,即使牙齿被打断,也要据实记录?

所以,家谱是具有独特功能的历史文献,即便是藏在国家图书馆里,也不可作为信史,这是所有稍具历史常识的人的共识!这就类似打官司的时候,找自己家里几个人来作证,你说法院会采纳吗?

自然,柳哲用柳家的家谱做证据,来证明柳大善人就是真正的慈善家,张捷所挖的“黑历史”不正确,就丧失了论证的严密性。至于那个所谓的“刘善人传”,本来就取材于柳氏家谱,可信度也打了很大的折扣了。

2.丹徒、丹阳现在不一样,能证明什么呢?

丹徒和丹阳现在确实不是一个地方,但即便依据其家谱,也只证明了柳大善人在丹徒开了保婴局,并不能证明丹阳的育婴堂不是他开的啊。

何况,他自己在文章中都说,“他还和其弟柳恂、柳暹一起,将赈济灾民的义举推向山东、陕西、山西等省,前后捐资超过了10万金”,既然能推到外省,为何就不会在附近再开设一个发生了“丹阳教案”的育婴堂?

再说了,很多时候,一个地方发生的案件,其他地方采取同样的操作手法,也完全可能(我说的是可能)发生类似的案件,也就是说,丹阳发生了“教案”,虽不能就此认定丹徒也发生了教案,至少有这种可能性。只是,历史上虽然记载了“丹阳教案”,并说是童尸“纵横交错于地,或剜其目,或断其肢,至惨酷无人理”,其惨状,至今读来,犹让人怒发冲冠,恨不得生啖作恶者之肉!但却没有任何历史书籍,写首恶者是柳昕或其他柳家人。

所以,要想彻底证明“柳大善人”是真正的大善人,这些证据,恐怕无法让人信服!当然,要证明“柳大善人”是伪善首恶,也没有确切的依据。

3.究竟是代表柳氏宗族还是柳传志,恐怕先要说明确

柳哲在文章中,说自己是“柳氏宗亲联谊会创会会长”,自然,可以与现任会长联系,代表柳氏宗族,要求张捷道歉。但请注意,在文章中,他却说的是“对柳传志祖先肆意诋毁,造成恶劣影响,必须向柳氏家族与社会公开道歉!”也就是说,他的意思很明显,柳昕是柳传志的祖先,并非柳哲的祖先——不是你的祖先你急什么?你有什么权利?

如果是你受柳传志委托,那就要把柳传志的委托书晒出来,再说了,柳传志的名声比你大,成就比你高,资源比你多,他不知道自己来要求张捷道歉,要你要求?

难道,你要为天下姓柳的“主持公道”要搞清楚,现在是法治社会,依靠社会主义法制治国,宗法社会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你想要复古吗?

4.即便张捷没有历史依据,也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张捷关于柳昕涉嫌虐杀儿童、暴敛财物的说法,虽然缺少历史证据,更类似稗官野史,也确实有“侮辱”“羞辱”或者是“污蔑”柳传善祖先的嫌疑,即便柳家最后出具了详实的历史证据,张捷又是否必须道歉呢?

从道义上说,错了就错了,自然该道歉,但从法律上来说,却完全没有任何依据。这里举一个法院判决的例子。

2020年,作家尔容(原名望见蓉)写了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伍子胥》,讲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伍子胥逃亡到巫峡渡口后,遇到一名摆渡老人的女儿,两人相爱后生下儿子取名“望”,相传长江三峡一代姓望的是伍子胥的后代。但三峡区域望氏族一直认为自己是姜子牙的后人,而不是伍子胥的私生子,认为尔容的著作是对他们名誉权的侵犯,也是对望家历史文化的篡改,将尔容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认为,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的判决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国虽不是判例制国家,但判例是有极高参考价值的,也就是说,即便张捷的说法是子虚乌有,道听途说,柳传志起诉至法院,也不会受到任何追究,因为柳昕是柳传志的曾祖父,不属于近亲属,也就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

就是这个柳哲,专门撰文《我为先祖柳永平反——柳永教子有方》,也不过是过过瘾罢了,有什么实质意义呢?柳永是伟大的词人,“奉旨填词”,与jn交好,你平那门子反?别人活得逍遥自在,不违纪违法,又有什么不好呢?柳永自己也说“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总之,柳哲为柳传志出头,本身就没有正义性,不过是宗法社会以族长自居的人一种骄矜和傲慢罢了;加之其提出的证据,缺乏合理性,类似于用自家人的话来作为“呈堂证供”;更何况,并非近亲属,法律也不会支持。基于以上三点,作为律师的张捷,完全可以不必理会。只是,在中国公序良俗面前,在没有确凿历史证据的前提下,挖人祖坟,在道义上说不过去罢了。

不过,柳家人特别是柳传善等人,恐怕要思考一个重要的问题:张捷的说法明明是“道听途说”,为什么民众的认可度那么高呢?“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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