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7 12: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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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常情况
深圳学位申请一般在4、5月份陆续开始
各位家长记得做好准备!
其中有一项提到实际居住要求的
有些区已经明确会上门核查
家长们可要注意啦
如何查询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本地宝】
获取查询入口
深户暂无法自己在网上查
可找社区咨询
下面来看看各区实际居住要求
本文汇总的各区排序依次为:
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
宝安区、坪山区、盐田区
光明区、大鹏新区
篇幅较长
请各位家长耐心看下哈
罗湖区
关于实际居住的申报与核查:
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图源:摄图网(401963569)
福田区
从2020年起,福田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图源:摄图网(400118989)
南山区
2020年起,南山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022年相关要求提及: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对登记时长要求:截至2022年4月30日,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12个月以上,即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进行登记。
对房屋业主、承租方的要求:房屋业主务必在2021年4月30日前对房屋承租家庭的学位需求进行了解核实,确认学位使用情况;承租方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及时查询自身居住信息是否正确,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立即进行更正,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一致。
如有最新要求,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图源:摄图网(500555542)
2023年相关要求提及: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图源:摄图网(500122482)
宝安区
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图源:摄图网(401683856)
坪山区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集体宿舍等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或未在申请学位房屋真实居住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
图源:摄图网(401782662)
盐田区
学位住房实际居住要求:
用于申请盐田区学位的住房,申请人要实际居住。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过程中,区教育局将继续联合街道、区公安局、区网格办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户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真实性的核查,核准学位申请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的一致性情况,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提交合法、有效、真实居住的学位住房材料。
图源:摄图网(400109017)
光明区
在住房证明相关要求有提到(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图源:摄图网(400917379)
大鹏新区
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图源:摄图网(401606006)
以上是目前各区已经公布的相关信息
另外还有没公布的
我们也在持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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